海关总署昨日(1月2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12月焦炭及半焦炭出口54万吨,同比下降95.5%。其中,12月焦炭及半焦炭出口7万吨。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等中国焦炭的传统需求国,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纷纷缩减钢铁产量。此外,焦炭行业已于2007年被纳入国家节能减排重点行业,焦炭属于典型的“两高一资”产品,为了调整出口结构,国家经过多次的关税上调,至2008年8月20日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进一步提高至40%,并一直维持至今。由于高关税的限制作用,焦炭出口已无利润空间,让不少焦炭企业减少了焦炭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