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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实施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降低煤矿等高危行业职业风险

日期:2010-02-27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葛怀宇

国际煤炭网

2010
02/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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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 安全生产

  今年中国将实施多项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努力降低煤矿等高危行业和领域职业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6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0年中国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许可、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小煤矿退出等制度的同时,将大力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多项安全生产制度。他说:“第一,主要通过保险费率的浮动,形成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制约。上一年安全生产形势不好、事故频发,今年就要提高保险费率;如果安全生产形势好、事故下降,就相应降低费率;第二,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他们对所有投保企业,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降低事故的风险,从而减少赔付率,达到双赢的效果;第三,通过保险化解企业的安全风险,起到安全生产的预防作用。”

  黄毅表示,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还将新设立事故隐患整改评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职工就业准入等制度,以增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此外,中国还将建立和完善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和技术等多项新举措。黄毅介绍说:“在煤矿井下推广救生舱等避险技术和设施,我们借鉴了南非矿山井下避险设施和技术经验,一种是固定的救助舱,里面有食品、饮用水和通讯设施,当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可以就近躲入救生舱,等待救援逃生;另一种是避难洞室,里面也有相应的救援设备、食物、饮用水、药品,目前我们正在制定救生舱和相关避险设施的标准,以确保相关设施的质量。”

  黄毅表示,去年中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但当前中国煤矿等高危行业重大事故高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0年仍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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