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小煤矿关闭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贯彻落实8月1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关闭小煤矿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限要求关闭到位。副省长孙永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目前,黑龙江省今年公告关闭的124处小煤矿现已全部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公安机关停止供应火工品,将剩余火工品全部收回。各产煤市(地)采取封堵井口、绞车贴封条和逐矿落实监管员专盯等方式,严防擅自回撤和非法生产。
孙永波强调,省直有关部门在关闭小煤矿停止生产、收缴火工品、收缴证照、制定回撤计划和回撤措施、关闭到位等几个关键节点上坚决不能放松,对预期未上报回撤计划和回撤措施的矿井,视为自动放弃回撤,由县(市)、区政府实施强制关闭,已编制回撤计划的矿井,要抓紧组织回撤,确保9月底前达到关闭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各市地生产矿井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查,重点对矿领导入井带班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情况、瓦斯治理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淘汰设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逐矿进行检查;要加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年已关闭矿井整合进度,对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矿井,坚决实施彻底关闭;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由于关闭不力、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偷着生产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