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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煤炭局召开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会议

日期:2012-05-09    来源:娄底市煤炭局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煤炭网

2012
05/0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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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 煤矿 瓦斯

  5月6日下午,局长陈奉文主持召开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5月3~4日对市直管资江煤业集团、娄星区茶园煤矿的瓦斯防治能力试评估情况,认真分析了现场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陈跃进、周伟、孙双平及局机关、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的评估专家共2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对市直管资江煤业集团、娄星区茶园煤矿的瓦斯防治能力试评估情况介绍,就现场评估中如何严格把握标准、如何分组核查等具体操作性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会议认为,此次试评估工作专家组采取下井看现场、地面查资料的方式,对照《娄底市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资江、茶园两矿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采钻场及抽采线路、瓦斯防治方案、措施的落实及资金保障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与评估,查出的问题客观实在,积累了现场操作经验,对全面铺开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会议要求,要理性对待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吃透《实施办法》精神,强制推行全面“体检”,认真查找瓦斯防治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促进煤矿瓦斯防治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坚持“评估严肃、把关严格、操作有情、处置无情”的原则,严格对照《防突规定》和评估标准,带着问题查隐患,带着促进搞评估,相关评估表格要直接发至各专家小组,分组打分,综合测评;凡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坚决停产整改,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整改仍不达标或未能实现重组的矿井,由县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肃评估纪律,坚持廉政评估和“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公平公正,凡评估结果失真的要进行严厉的行政问责,收受企业贿赂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市煤矿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一定会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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