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80天以来,有效规范了煤矿生产建设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5月10日,省煤炭工业厅发布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第四阶段情况,全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山西省11个督查组累计检查矿井864座,占全部应检查922座矿井的93.7%,共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15065个。
各督查组对查出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零遗留”,并要求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并定期上报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煤矿坚决不予复工复产。据悉,11个督查组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98个,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矿井124座,累计处罚金额达1601万元,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114份,预计到5月中旬922座矿井将全部检查完毕。
据介绍,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矿井大量集中开工建设,加之地方各级政府压产量、增效益、保增长等要求,矿井安全工作难度增加。为此,省煤炭工业厅要求相关督查部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对其整改情况跟踪突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矿井,瓦斯、水害较严重的矿井以及督查中问题较多的不放心矿井采取特别措施,落实好监管责任,确保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