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州从加大煤矿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加强矿井技术改造。加强资源整合和小煤矿扩能改造,坚决淘汰落后采煤工艺,在煤矿巷道广泛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技术。目前,全州煤矿的主要巷道均已采用锚喷支护或金属支护,已建成两个机械化综采矿井,全州煤矿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达标计划,将标准化建设列为生产矿井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矿井竣工验收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程。目前,全州7家正常生产矿井中已有5家通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率为71%,其中1个矿井已达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设矿井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主体责任,全州已建成瓦斯治理示范矿井2家。建立防治水专家会诊制度,对全州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基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州已累计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78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750项。
四、增强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基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全州生产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已基本建成。将编制完成的《全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煤矿企业预案,纳入海西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成了反应快速、协调高效、作风过硬的2支煤矿救护中队,并通过争取项目、企业自筹等方式,筹资1000余万元配备了先进的抢险救援设备设施。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实行安全生产挂牌包矿责任制。州、县两级安监部门以隐患排查治理与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与"三项监察"执法相结合、与煤矿安全许可相结合、与汲取煤矿事故教训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联合青海煤监局适时开展执法,基本建立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在及时总结回顾前一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下一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安排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
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组建煤矿三级培训结构,累计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67人、特种作业人员107人、班组长96人。配合青海煤监局举办了第一届煤矿总工程师培训班,170名煤矿工程师参加培训。对事故发生单位推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督促其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安全培训,使全州煤矿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得到显着提升,煤矿班组建设和领导带班制度得到全面加强。全州煤矿连续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2,连续3年低于全国和全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