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煤炭网讯:自去年下半年至今,一系列涉煤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但与行业发展最密切相关的《煤炭法》修订,虽历经多次磨合,却始终停滞不前。
谈到这个话题,一直参与修订《煤炭法》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煤炭信息研究院)副院长刘文革十分感慨。他说:“《煤炭法》是1996年8月29日颁布的。那时的管理体制、企业经营状况、行业内外部环境,别说与现在,就是与十年前相比,也是有巨大差异的。”刘文革告诉记者,2004年底,国务院领导去重庆市调研,一份关于煤炭工业现状的报告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报告中提及的煤炭工业的一些现状,比如矿工保护、环境保护等问题,直接推动了修订《煤炭法》的工作。
“国家能源局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煤炭法》修订的主要工作,煤炭信息研究院负责具体起草工作。”刘文革说。
等待“排队”
2005年初,《煤炭法》修订起草工作小组正式成立。刘文革说:“那时开研讨会、座谈会,去各省做调研,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在很多问题上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比如关于煤矿准入标准的制定,企业如何保障职工的安全,矿工上岗需不需要矿工证等等。煤矿企业证照较多的问题,一直是社会焦点,为地方和企业所诟病,至今仍没有得以解决。”
2007年底,这份《煤炭法》修订草案终于被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进入较高层次的修法程序。但由于我国修订法律程序上的制约等原因,2008年到2010年,修订草案的审核还只是被归在了“第二类”。也就是说,只有在某些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能够“排上队”。
“距离《煤炭法》修订草案提交已经过去了5年的时间,法律还需要更高层次的审批,从目前的形势来讲,修订后的《煤炭法》何时能够出台,目前还不好预测。”刘文革很无奈。
步伐未停歇
“为了不断加强煤炭行业立法,早在2008年,国家能源局就启动制定了一个煤炭法律体系框架,邀请相关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当时列出了三十余项相关领域急需制定修订的煤炭法规规章子项目,其主要目的就是用来支撑《煤炭法》。”刘文革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多个法规政策相继出台,其中包括《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等等。
“《煤炭法》修订工作虽然没有取得进展,但煤炭人完善立法的步伐却从未停歇。”刘文革说,“这三十多项关键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起草和出台,都意味着煤炭工业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我们时刻都在寻找‘有法可依’的突破点。”
“我们希望为修订《煤炭法》所付出的多年努力,最终不会付诸东流。全社会的共识对《煤炭法》修订案的出台有促进作用。”刘文革说,“如果在法律的规范下,煤炭工业能够得以健康发展,同时创造更美好的环境,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