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科学调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保障今春特别是春节、全国“两会”期间
煤炭运输安全平稳。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迎峰度冬用煤高峰,受持续低温严寒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发电用煤持续大幅攀升,电厂存煤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保障电煤供应成为一项重大紧迫任务。
通知强调,做好煤炭运输是稳定
煤炭供应的重要环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监测和分析研判,统筹组织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和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工作,督促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服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优先安排电煤运输船舶港口生产作业,特别要密切关注渤海湾冬季海冰情况,保障船舶运输安全;公路管理机构要强化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和应急保障,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路网畅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指导有关运输企业增加主要产煤地区运力,强化运输组织,做好煤炭短途接驳运输。有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运力,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提高运输效率,全力保障煤炭运输。
通知要求,交通运输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组织做好恶劣天气下的煤炭运输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