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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市场累计成交配额达到上千万吨,交易额已经突破7亿元

日期:2018-02-28    来源:北京环境交易所

国际煤炭网

2018
02/2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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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市场 北京 碳排放

  近日,《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由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编制完成,主要为碳市场的利益相关方了解北京碳市场年度运行情况提供概况。
  
  根据报告显示,2017年北京碳配额成交753万吨,成交额2.36亿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成交量247万吨,成交额1.23亿元,成交均价49.95元/吨;线下协议转让成交量505万吨,成交额1.13亿元。相较2016年,配额成交量增长3.48%、成交额增长0.03%,线上和线下成交量分别增长0.35%和5.09%。
  
  本次报告详细介绍了关于北京碳市场的发展情况,华夏能源网记者摘取报告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关于七省市碳市场的相关情况
  
  根据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七省市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1.82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36亿元,市场交易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其中,北京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2013万吨,累计成交额超过7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1.03%与19.44%。配额累计成交量及成交额最高的是湖北,分别为5129万吨和1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28.11%与27.37%。
  
  受履约期和控排企业冲刺履约行为等影响,各试点碳市场线上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大多会在履约期冲高后滑落,不但试点市场内部月度波动较大,而且试点市场之间的年度成交均价也相差甚大。其中,北京碳市场价格最为稳定,四年期间最高日成交均价为77元/吨,最低日成交均价为32.40元/吨,年度成交均价基本在50元/吨上下浮动。而其他地区成交均价则波动较大,深圳碳市场的成交价为全国最高122.97元/吨,重庆的成交价最低为1.00元/吨。
  
  除此之外,市场活跃度是衡量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指标,根据七个试点碳市场现货二级市场交易总量与其配额总量之比进行统计。2017年,深圳市场最为活跃,活跃度为30.6%(919万吨,0.3亿吨),其他依次为北京15.1%(753万吨,0.5亿吨)、重庆5.7%(744万吨,1.3亿吨)、湖北5.6%(142万吨,2.53亿吨)、上海5.0%(743万吨,1.5亿吨)、广东4.5%(1793万吨,4亿吨)、天津0.7%(114万吨,1.6亿吨)(根据中碳指数2014-2017年数据,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价格在过去四年期间呈先下降后趋稳的趋势,2016-2017年均维持在相对稳定的区间。)
  
  北京市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及履约进度
  
  北京市发改委核定履约机构的碳排放权配额,并进行逐年免费分配,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同时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用于定期拍卖和临时拍卖,保证北京碳市场的总体稳定。履约机构配额总量包括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配额调整量三部分,其中既有设施配额核定采用历史总量和历史强度法,新增设施配额核定依据所属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测算,提出配额变更申请的单位经市发改委认定后可对排放配额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市从2016年起对于原有重点排放单位和新增固定设施重点排放单位,依据重点排放单位205年新增设施实际活动水平及该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核发配额;对于新增移动源重点排放单位,其移动设施部分不区分既有设施和新增设施,依照历史强度法进行配额分配。
  
  在碳交易市场的相关机制中,履约机制是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广义的履约是指履约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第三方核查和上缴配额等。对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北京碳交易试点履约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履约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严格的规定。
  
  碳排放报告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应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2016版)》,核算本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建立二氧化碳监测和报告机制,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向北京市发改委报送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一般报告单位在完成系统填报后,应向北京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待核查工作结束后,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北京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碳排放报告。
  
  第三方核查报告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应从北京市发改委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中自行委托对应行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北京市发改委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北京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评审,组织第四方核查机构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配额清算上缴: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注册登记系统开设的配额账户上缴与其经核查的2016年度排放总量相等的排放配额(含经审定的碳减排量,用于抵消的碳减排量不高于其当年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5%)。
  
  北京市碳交易所关于碳市场的建设及部署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未来全国碳市场将分三阶段稳步推进。一、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其中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将分别由湖北省和上海市牵头承建,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和深圳市共同参与,将按照“共商、共建、共赢”精神,共同开展系统建设和运营工作。
  
  二、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和支撑体系。三、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
  
  全国碳市场建设在即,北京碳交易试点作为指定交易平台,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分享北京试点经验。
  
  2017年北京环境交易所继续推进碳市场能力培训,设立专项资金帮助非试点地区提升碳管理意识和碳市场参与能力。并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以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为核心的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研究,对环境权益及其担保物权的法律性质、环境权益抵质押实践案例、环境权益抵押融资市场要素、环境权益抵押管理立法条件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落实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任务提供研究支撑。
  
  与此同时,北京环境交易所与相关机构针对碳减排背景下带来的碳价压力等基础问题进行测试研究,并举办相关低碳活动与业内人士进行探讨,进一步加大对碳交易的传播与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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