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煤炭报发表题为《安徽:推进煤矿安全治理现代化》文章,介绍了“十三五”以来,安徽省按照“抓大、管中、关小”的总体思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的原则,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灾害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
一是创新执法方式,化解过剩产能。
为更好履行安徽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安徽省能源局设置了煤炭处、煤矿安全监管处和安徽省煤矿安全监管技术中心。省级煤矿安全监管人数由“十二五”末的13人增加到目前的30人。
与此同时,安徽省能源局和安徽煤监局建立了“六联合一加强”煤矿监管监察协作机制,实现监管监察成果资源共享;实现对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在线监管监察,在线监控煤矿瓦斯、一氧化碳、风速、入井人数、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情况,做到周调度、月通报;健全“双随机”监管检查机制,编制了年度执法计划,实行专业化、表格化和“溯源式”检查,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安徽省能源局始终坚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精心制定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分解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导。“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关闭退出煤矿产能2737万吨/年,生产煤矿核减产能545万吨/年,合计化解过剩产能3282万吨/年。截至目前,全省在册煤矿43处。
二是夯实安全基础,加大治灾力度。
近年来,安徽省能源局多措并举,不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该局于2017年印发了《安徽省煤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将煤矿“六项机制”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2020年,出台了《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制定了《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查找辨识指导手册》。
2020年,安徽省能源局制定细则,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均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率100%,其中有22处煤矿被认定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开展煤矿安全培训,编制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每年定期举办全省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强化煤炭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坚持灾害治理时间、空间双保障,注重从源头消除重大灾害风险。截至2020年底,全省煤矿连续6年未发生瓦斯事故,连续11年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推进技术革命,加强行业管理。
安徽省能源局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快速掘进、充填开采、110工法、井下定向长钻孔等装备、技术和工艺得到深入研究与应用。2019年,该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形成了《安徽省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现状评价报告》,组织全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赴合肥和马鞍山实地考察机器人研发制造,推动煤矿井下机器人研发及应用。
此外,安徽省能源局坚持“行管与服务并重”理念,加强煤炭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煤炭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十三五”期间,安徽省累计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1亿元用于100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62亿元;省级财政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煤炭企业1.455亿元,实施煤矿安全改造项目55个,带动企业投资10.2亿元,进一步改善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承接煤矿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职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机构从业行为,为煤矿安全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十二五”期间的107起、166人降至31起、36人,分别下降71%、78.3%。2021年,全省煤炭行业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强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