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显著成效,贯彻落实《唐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6-12月强化攻坚方案》和《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力保优良天数,结合夏季臭氧污染影响,实施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PM2.5和臭氧的同步改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执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重点行业总量减排措施
(一)钢铁行业。除首钢迁钢、首钢京唐2家A级企业,河钢乐钢在建项目,关停的不锈钢、华西钢铁,即将关停的金马钢铁外,19家钢铁企业继续落实《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执行总量减排30%措施。其中,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鑫达钢铁、中厚板、九江线材等3家钢铁企业总量减排措施加严10%,直至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二)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的自主减排,绩效评价为B级的结焦时间不低于28小时,绩效评价为C级的结焦时间不低于32小时,绩效评价为D级的结焦时间不低于36小时;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减少30%出焦次数。各焦化企业停止湿熄焦作业(除干熄焦设备检修、事故外)。
(三)水泥行业。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家A级企业自主减排;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和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联合减排,1条旋窑停产;唐山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弘也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圣龙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B级企业停产15天;唐山市燕南水泥有限公司D级企业停产。
(四)独立石灰行业。绩效评价为B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绩效评价为C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70%,绩效评价为D级的停产。竖窑以生产线计,其他窑炉以天计。
(五)独立球团行业。每月减排比例不低于50%,以天计。
(六)独立轧钢行业。冷轧企业与电加热的独立热轧企业自主减排,其余独立热轧企业减排比例不低于50%,以天计。
(七)铸造行业。高炉铸造,烧结机停产以天计,高炉畑炉:绩效评价为B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30%,绩效评价为C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绩效评价为D级的停产。电炉、燃气炉、冲天炉,以天计:绩效评价为A级的自主减排,绩效评价为B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30%,绩效评价为C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绩效评价为D级的停产。
(八)耐火材料行业。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窑炉,按生产线计,绩效评价为A级的自主减排,绩效评价为B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30%,绩效评价为C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绩效评价为D级的停产。
(九)粉磨站、矿渣粉行业。绩效评价为引领性的自主减排,绩效评价为非引领性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以生产线计。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一)错时运输。每日2时至9时,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用车单位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允许进厂、不允许出厂(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电动重型载货车辆除外),避免运输车辆在大门口怠速停车;港口企业暂停汽车矿石、焦炭、煤炭等大宗物料疏港运输。
(二)错时作业。每日22时至次日9时,各类施工工地(应急抢险和民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渣土车停止运输。
(三)加强疏导。在早高峰6时至9时、晚高峰17时至19时期间针对国控点重点区域内路段交口,加大警力部署进行交通引导,优化交通信号,减少交通拥堵情况。
本方案与《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不一致的措施,以本方案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