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皖能源煤技〔2020〕59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刘庄、芦岭、恒源、海孜西部井、钱营孜、刘东等6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省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王明
联系电话:0551-63327027 传真:0551-628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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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