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2月29日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其中钢铁方面内容整理如下:
规划指出,“十三五”以来,我国粗钢等产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钢材、铝材、光伏玻璃等自给率超过98%,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国防军工需求。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总量供需基本恢复平衡,1.5亿吨钢铁去产能目标提前完成。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较2015年下降4.7%,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建材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总体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规划提出,到2025年,粗钢、水泥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
巩固去产能成果。研究建立运用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等手段遏制过剩产能扩张的约束机制。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钢厂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搬迁改造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探索建立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机制。
引导合理布局。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建设。引导钢铁行业依托城市矿山建设分布式短流程钢厂。打造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
优化组织结构。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发挥化工、建材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对于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钢铁等行业企业给予产能置换支持政策。
积极实施节能低碳行动。制定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2030年前实现达峰,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率先达峰。支持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构建生产全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与评估体系。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推进超低排放和清洁生产。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组织企业开展内部节水改造。
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铁矿石、铜、钾等紧缺性矿产资源探矿力度,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开发“城市矿山”资源,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大型废钢及再生铝、铜、锂、镍、钴、钨、钼等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金属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构建稳定开放的资源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大型重点矿产开发企业,建设15个以上重点非金属矿高效开发利用基地。大幅提高铁金属国内自给率,废钢比达到30%以上,再生铜、铝产量比例分别达到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