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应急厅组织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甘肃省部分煤矿存在采掘接续布置不够合理、“三量”管理不够有力、灾害治理滞后、生产组织不科学等原因,导致采掘接续紧张问题突出、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剧,对煤矿生产安全造成极大挑战。
为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有效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紧密结合甘肃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该厅制定了《强化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明确要进一步从严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矿井生产衔接规划、计划,严格落实矿井“三量”规定,要应统筹安排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科学制定年度抽、掘、采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严格抽采达标评判,保证抽采效果,严禁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降低灾害治理标准、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等行为。
要提升掘进工艺水平,强化上级公司或实际控股企业责任落实,煤矿上级公司或实际控股企业应根据所属煤矿采掘、灾害治理实际情况分年度或季度下达相关生产控制指标,发现煤矿存在采掘接续紧张或可能出现采掘接续紧张有关情形时,主动调整生产经营指标和考核指标,督促煤矿落实限产或停产措施。
要严格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严防采掘接续紧张煤矿未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改善掘进工艺装备而赶进尺抢进度,违规压缩灾害治理时间和空间,甚至出现超层越界、非正规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内容、工作安排,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发现煤矿存在采掘接续紧张情形且不进行报备、也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三量”报表、台账、报告资料虚假,未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改善掘进工艺装备而赶进尺抢进度,违规压缩灾害治理时间、挤占灾害治理空间、减少灾害治理措施、冒险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发现煤矿上级公司或实际控股企业明知矿井采掘接续紧张仍然下达导致采掘接续紧张的产量考核指标或相应经营考核指标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对因采掘接续紧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