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01号)
关于撤销黄陵县宏兴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25〕22号)规定,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5年陕西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陕应急函〔2025〕19号)将其列为D类煤矿(停产超过6个月),经研究决定,撤销黄陵县宏兴煤业有限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