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厅近日下发通知,延长于今年12月底部分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据了解,日前省厅正在向国家发改委申请领取新证。
《通知》指出,2011年度煤炭资格证年度检查工作旨在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并通过此次年检对通过铁路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
此次年检程序将根据煤炭经营方式分为三类,既煤炭经营方式为通过铁路、公路经销的;煤炭经营方式为通过公路经销的;煤炭经营方式为储售煤场的。年度全面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通知》强调,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年检资料、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认定为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内取消煤炭经营项目,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其计划提报。
《通知》指出,为不影响煤炭企业的正常经营,经省厅研究决定,将煤炭经营企业于今年12月底到期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1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