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锅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锅炉采购
项目编号:SHIL11030115
二、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
三、招标内容:480t/h锅炉1台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全部交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壹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制造许可证;
5.近三年在国内480t/h及以上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在类似工况条件下的投产业绩不少于10家;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7. 供应商应在《神华集团煤制油与煤化工建设项目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1月31日, 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锅炉A级制造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者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亓龙亮
联系电话: 18911387829、010-58132352、58132369
传 真: 010-58132374
电子邮件: zhanchuanxin@shenhuagroup.com.cn,qilongliang@shenhuagroup.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327256019898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 赵书山 王炜
联系电话:0472-5332755 0472-533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