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河源市国土资源部门经过反复核实,认定辖区内8处非法采矿点的举报人举报情况真实可靠,对准确捣毁非法矿点起到了积极作用,予以兑现奖励。
为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矿产资源,2011年10月,河源市出台《举报违法采矿奖励规定》,明确对举报违法采矿情况核实无误的举报人,给予4000元~4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支付。市财政部门每年预拨付5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规定》实施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采矿行为,形成了保护矿产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此同时,河源市政府组织开展打击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车辆500多台次,执法人员3100多人次,关闭非法开采矿点224个,抓获涉嫌非法采矿者62人,刑事拘留12人,填平捣毁沉淀池、浸液池313个,收缴一批设备、稀土矿产品及生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