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意见提出,“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400亿立方米。”
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能源局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煤层气产量要达到300亿立方米。而从2009年到2012年的数据分析,我国煤层气产量仅以每年15亿立方米的速度增长。
以2013年的数据为例,当年煤层气产量156亿立方米,利用量66亿立方米,利用率较低,即相当比例的煤层气没有利用,排放到空气中。这也一直是煤层气发展的问题。
此外,山西一家涉足煤层气开采的企业对记者称,山西煤层气开采步伐较快,但受制于煤炭和煤层气矿权的复杂关系,开采并不顺利,时时都有矛盾,对新矿区,矛盾少一些。
意见明确,在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所谓远景区是煤炭开采尚不普遍、只有前期勘探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