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3月10日下发2项征求技术文件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的对象分别为民用煤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农村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这意味着散煤燃烧治理很快将有标准可依。
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散煤
今年两会期间,随着散煤治理问题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公众对民用煤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关注。
环保部称,近年农村量大面广、低空排放的散煤污染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给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下达了编制《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任务。
指南旨在推动各地区建立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与其他污染源排放清单一起构成区域空气质量模拟输入,有助于分析区域污染特征,制定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指南中建议将民用煤质量标准纳入 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使地方质检部门有据可依。环保部建议各地建立民用煤供求及煤质信息网络,加强民用煤质量抽检和监测通报,京津冀等地区可实施区域协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煤的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和取缔不达标散煤供应渠道。
同时,建立规范的民用煤专营市场,规范民用煤外包装及识别标志,并对民用煤实行购销登记制度,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进行煤质和配送信息逐项审核,严格监督煤炭质量。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成长远措施
环保部在农村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起草建议中称,治理散煤燃烧污染应采取综合施治、多措并举、分步推进的战略,最终实现控制散煤燃烧污染的目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筑节能,优质煤替代,煤改电和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技术,推广清洁炉具,集中供热等。 指南起草组在建议中指出,优质煤替代只是过渡性措施,长远来看,需要逐步用电能、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散烧煤。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开展优质煤替代,推广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等优质煤的使用,推广与优质煤配套的节能环保型燃煤采暖炉具。清洁能源替代,逐步用电能、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散烧煤。有条件的村镇发展集中供热,通过城市化改造、违建拆除,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以及条件好的村镇发展集中供热,但供热锅炉必须安装脱硫除尘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在优质煤生产及供应体系建设上,起草组专家建议,在资源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以县(区)为单位建设全密闭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力争到2017年底,京津冀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优质低硫散煤、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