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对煤矿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从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煤矿灾害治理、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三个方面夯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从坚持地方党政同责、明确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职责等三个方面严格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三是从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监管工作、有权进入煤矿现场并采取处置措施、组织事故调查等三个方面明确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规定了罚款、行业和职业禁入、责令停产整顿、予以关闭等法律责任。同时,《条例》还加大了对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