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煤炭网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政府4月11日公布了2015年度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截止2015年末,辽宁省共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煤矿20处,淘汰落后产能51万吨。
其中:关闭退出煤矿10处,淘汰落后产能34万吨;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煤矿10处,淘汰落后产能17万吨。
关闭退出煤矿均为年产能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分布于丹东市和阜新市。
改造升级煤矿改造前产能均在3万吨(包括)以下,升级后的总产能达68万吨,分布于丹东市、阜新市、锦州市等。
煤炭是辽宁省的主要能源矿产,起产量占一次能源总产量的63%。目前,该省煤炭保有储量已严重不足,截止2000年底累计探明储量81.52亿吨,保有储量60.24亿吨,仅占全国保有储量的1%左右。因此加快煤炭资源保护性开采迫在眉睫。
辽宁省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末,辽宁省共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煤矿125处,淘汰落后产能516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99处,淘汰落后产能474万吨;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煤矿26处,淘汰落后产能42万吨。
此外,为做好缩减煤炭产能,辽宁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解决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辽宁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化解我省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建立健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