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丰台区环保局获悉,为全面推进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前,丰台区已全面取消煤炭销售点,同时依托全区21个街乡镇设立的1125个环境保护网格和352名环保监督员对各类污染源做到监管全覆盖。丰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去年基本持平。
丰台区2017年10月底前将实现全区基本“无煤化”
丰台区通过“煤改电”、棚户区改造、拆除违法建设等措施实现丰台区无煤化改造,大力压减燃煤。本着“早实施、早投入、早见效”的原则,3月已完成煤改电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比去年提前近3个月。截至目前,第一批煤改电外网建设完成率达到75%,户内线改造完成2917户,设备安装完成6302户,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改造工作。散煤监管工作不放松,严厉打击劣质煤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经营性燃煤,杜绝商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使用燃煤茶浴炉反弹,现已查扣拆除煤炉大灶1340个。
丰台区完成各类机动车检查43.6万辆
截至目前,丰台区共执法检查各类机动车43.6万辆,超额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的127.8%;淘汰老旧车3.4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98%;查处各类超标车辆185辆,处罚金额3万元。在移动污染源执法监管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丰台区通过采取昼检夜查、入户巡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行业行驶车辆的巡查力度,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复检合格;根据季节性车辆营运特点,开展渣土运输、施工工地等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丰台区锁定辖区6家批发市场及6家省际客运场站等重型柴油车辆密集点位,开展高密度入户执法,最大程度杜绝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公交、驾校、邮政、环卫等13类行业的执法工作,多领域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力度。
下一步,丰台区将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强化监管、科技支撑”的总体原则,以超常规力度持续推进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确保完成市级年度各项工作任务。